低劣頭版
丈夫告太太通姦, 把太太與情夫的裸照公開, 還讓裸照流傳至報章頭版.
先不明白為何情到濃時要拍裸照, 再不明白為何男人可以將令女人難堪的照片公開. 究竟這個男人有沒有愛過他的妻子? 如有的話, 他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情? 如果他認為這件事令他丟臉, 令他憤怒, 所以他要這樣做來損他的妻子, 那麼他根本沒有愛過他的妻子, 他需要的只是擁有他妻子的擁有權, 他根本只愛自己, 他妻子更應該離開他. 夫妻間太多恩怨, 不知道走到這一步, 究竟牽涉了多少金錢利益在其中?
另一方面, 報章為何要登這樣的照片在頭版? 就算情夫是知名人士, 不見得公眾有必要知道, 就算有, 報導只需提及, 如有必要的話便形容裸照的內容便可以吧. 一切都是為了銷路!
錢真的可以賣掉人格!
老說話一句: "每個人都有一個價, 差別在價格的高低."
那我的價是多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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